危险化学品对人体会造成哪些伤害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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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13:11

主要表现在:


一、对血液系统的破坏


例如: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巯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粘膜青紫等。


二、对神经系统的破坏


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中毒性脑病等。

三、对消化系统的破坏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氯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四、对呼吸循环系统的破坏


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一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13:12

当然是身理和心理的伤害啊!
身理方面的表现为:中毒 腐蚀 溃烂 恶心 各种慢性病等
心理方面的表现为:心里焦虑 恐惧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13:12

常见的职业病,如尘肺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13:13

主要表现在:

一、对血液系统的破坏

例如: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巯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粘膜青紫等。

二、对神经系统的破坏

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中毒性脑病等。

三、对消化系统的破坏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氯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四、对呼吸循环系统的破坏

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一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13:14

1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h内多剂量口服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
2皮肤腐蚀/刺激
皮肤腐蚀是对皮肤造成不可逆损伤;即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坏死。
腐蚀反应的特征是溃疡、出血、有血的结痂,而且在观察期14d结束时,皮肤、完全脱发区域和结痂处由于漂白而褪色。应考虑通过组织病理学来评估可疑的病变。
皮肤刺激是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可逆损伤。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严重眼损伤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并不完全可逆的组织损伤,或严重的视觉物质衰退。
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在眼部产生在施用21d内完全可逆的变化。
4呼吸或皮肤过敏
4.1呼吸过敏物是吸入后会导致气管超过敏反应的物质。皮肤过敏物是皮肤接触后会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
4.2过敏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某人因接触某种变应原而引起特定免疫记忆。第二阶段是引发,即某一致敏个人因接触某种变应原而产生细胞介导或抗体介导的过敏反应。
4.3就呼吸过敏而言,随后为引发阶段的诱发,其形态与皮肤过敏相同。对于皮肤过敏,需有一个让免疫系统能学会作出反应的诱发阶段;此后,可出现临床症状,这里的接触就足以引发可见的皮肤反应(引发阶段)。因此,预测性的试验通常取这种形态,其中有一个诱发阶段,对该阶段的反应则通过标准的引发阶段加以计量,典型做法是使用斑贴试验。直接计量诱发反应的局部淋巴结试验则是例外做法。人体皮肤过敏的证据通常通过诊断性斑贴试验加以评估。
4.4就皮肤过敏和呼吸过敏而言,对于诱发所需的数值一般低于引发所需数值。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本危险类别涉及的主要是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传播给后代的突变的化学品。但是,在本危险类别内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时,也要考虑活体外致突变性/生殖毒性试验和哺乳动物活体内体细胞中的致突变性/生毒性试验。
6致癌性
致癌物一词是指可导致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生率的化学物质或化学物质混合物。在实施良好的动物实验性研究中诱发良性和恶性肿瘤的物质也被认为是假定的或可疑的人类致癌物,除非有确凿证据显示该肿瘤形成机制与人类无关。
7生殖毒性
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10吸入危险
10.1本条款的目的是对可能对人类造成吸入毒性危险的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
10.2“吸入”指液态或固态化学品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进入或者因呕吐间接进入气管和下呼吸系统。
10.3吸入毒性包括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或吸入后死亡等严重急性效应。

防灾应急
应急要点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专家提示
专家提醒,一旦闻到刺激难闻的气味,或者发现有毒气体发生泄漏,就要马上采取措施:
1.及时撤离现场,并马上通知其他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然后报警;
2.堵截一切火源,不开灯,不要动电器,以免产生导致爆炸的火花;熄灭火种,关阀断气,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3.有关单位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
4.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不要拖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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