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护理
1.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各一次,每天记录大小便一次。 2.体温在37.5℃以上的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4次,酌情测呼吸。重危病患、术后病人根据病情测时间温。
3.新入院病人测血压及体重1次,小儿酌情测血压。 4.其它按常规医嘱执行。 (二)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员、各种监护不同、各种实质性脏器 大手术术后病员、各种严重外伤病员。
2.护理要求:
⑴.住抢救室,设专人昼夜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 ⑵.备齐抢救药品、器械,以备急用。
⑶.制定周密的护理计划,写好重危病人护理记录,详细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准确记录病人的出入量和各项治疗护理内容,根据病人的各种体征、先兆症状不断提出和实施预防性的护理措施。
⑷.认真细致做到各项基础护理,杜绝并发症的发生。 (三)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重症病人、各科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各科内 出血及外伤、高热、昏迷心肝肾功能衰竭、休克、体质极度虚弱者、早产新生儿、子痫、惊厥、癌症晚期、糖尿病酮症、甲亢危象等。
2.护理要求: ⑴. 严格卧床休息,一般生活均由护理人员协助完成。 ⑵. 每30分钟巡视病人1次,严格观察病情变化,准确记录4大生命体征的 变化及各种引流管的通畅情况。
⑶.认真观察特殊用药的疗效及反应,注意调节输液的速度等有关问题。 ⑷.注意病人的思想情绪,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做好心理护理。
⑸.认真做好基础护理,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新鲜,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预防交叉感染。
⑹.注意综合治疗,协助病人进食。
⑺.必要时制定计划护理及填写重症护理记录单。 (四)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在床上生活可以自理仍需卧床者,如急性症状消失;特殊手术 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骨牵引、卧石膏床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及轻度子痫者。
2.护理要求:
⑴.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可以在床上坐起或床边活动。
⑵.每1-2小时巡视1次,注意观察病情、用药后反应及疗效。 ⑶.协助病人进行个人卫生处理,如洗脸、打水、送饭、送便器等。 ⑶. 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协助功能锻炼、加强口腔及皮肤护理,预防 护理不周引起的并发症。
(五)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轻症、病情好转者、生活可以自理、明显病术前准备阶段、术
后或病愈准备出院者、正常分娩者、局部小手术者。
2.护理要求: ⑴. 每日巡视病房2-3次。 ⑵. 病员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⑶. 每日测体温、脉搏2次,了解病员心理、身体康复等情况。 ⑷. 督促遵守院规,勿过老,注意卫生,按时治疗,按时进行卫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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